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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改十年成效显著 群众医疗有保障
2019-12-13 14:58:14   
2019-12-13 14:58:14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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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石卿)自200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医改工作以来,我区医改取得明显成效,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从2009年43.14%下降到2017年27.96%,医疗费用增幅由2009年的47.46%下降到2018年的5.1%,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日益提升。12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宁夏医改十年成果。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健康水平日益提高

  宁夏医改十年来,建立健全了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形成了村、乡(社区)、县、市、自治区五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为全区居民免费提供14类5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8年的55元,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区人均预期寿命由2009年的73.38岁,提高到2018年的75.33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9年的20.72/10万、15.93‰、20.09‰,下降至2018年的16.71/10万、5.45‰、7.42‰。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群众看病贵问题明显改善

  10年来,建立健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10年实现了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医保基金2014年实现了市级统筹,2017年实现了自治区级统筹,建立了政府逐年加大医保基金筹资补偿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从2009年43.14%下降到2018年28.23%;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从2009年的58.8%下降到2018年的39%,全区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目标,群众看病贵问题明显改善。 

  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医疗卫生资源更趋合理

  在农村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建立以社区卫生中心(站)为平台、城市医院为支持的共建共享医联体,形成乡村一体、城乡一体医疗服务新模式。实施了“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千名医生下基层”、城市医生职称晋升“凡晋必下”制度等。全面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区55家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6个试点县(区)推行县域综合改革。4个国家试点医院加快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截止2018年底,全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82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3.38人、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96张,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2.14人。

  健全药品保障体系,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满足

  全区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政府实行药品零差率补助政策。建立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机制。完善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推动全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高值医用耗材跨省区联合采购,最大程度挤压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保障。

  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制度

  截至2018年底,全区建成医疗集团11个、专科联盟25个、医疗共同体285个、远程协作网79个,覆盖了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及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全区分级诊疗制度正逐步建立。

  健全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基本建立了具有宁夏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在全区全面推行按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按人头、总额预付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起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行“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政策, 2018年个人实际自付比例为7.73%,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截至2018年底,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94.32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中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了100%。参保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了75.27%。

  巩固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宁夏率先创新改革药品“三统一”,建立自治区药品统一采购信息平台,健全完善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调控机制,建立了跨省区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医改10年,宁夏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的问题,改善就医服务条件。下一步,自治区卫健委将加强医用耗材治理、药品采购使用、医联体建设、医保基金监管、社会办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

【编辑】:石卿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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